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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暫停受理公告-111年11月5-6日及26日暫停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服務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11-22 09:17

    111年11月5日(星期六)、111年11月6日(星期日)及111年11月26日(星期六),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因辦理「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」名冊編造及投票日相關作業,該日期暫停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服務(含假日預約結婚登記),如欲於該日期辦理結婚登記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申請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生效日。

    如欲指定111年11月5日或6日為結婚生效日者,可在前3個辦公日內,即111年11月2-4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生效日為111年11月5日或6日;欲指定111年11月26日為結婚生效日者,可於111年11月23-25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生效日為111年11月26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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