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戶政宣導

    各戶政事務所於1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「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一年以上者」清查,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09-03 16:08

   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5款規定:「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,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:……(五) 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一年以上者: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查。……」依前揭規定,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,以落實戶籍登記,維護國民權益。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