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」的由來: 自宣布1981年為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」後,聯合國大會更於1992年10月通過,宣告每年的12月3日為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」,做為「聯合國身心障礙者十年計畫」(1983~1992年)完結的標記。 為了保障身障者的基本人權,每年的12月3日為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」(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),鼓勵社會大眾在這一天共同響應身障議題做討論、各國政府也舉辦相關慶祝活動,宣導屬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和措施。